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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8年度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三文明、两优秀”评比活动方案

发文单位: 发文时间:2018-04-19

为响应学校“双一流”建设发展需要,引导青年学生养成积极健康的生活习惯及良好的生活方式,促进身心发展,让宿舍成员增强凝聚力,也为广大同学搭建一个相互交流与学习的平台,丰富课余生活,树立“团结进取、节约资源、爱护环境”的意识,建设温馨家园,特制订本方案。根据《云南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办法》第七章第三十四、三十五条规定,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学生处和研究生工作部联合,在呈贡校区和东陆校区学生公寓(宿舍)开展2018年度“三文明、两优秀”评选活动。

一、活动时间:4月18日(星期三)——5月17日(星期四)

二、活动宗旨:团结进取、节约资源、爱护环境、建设温馨家园。

三、活动内容:

1、文明宿舍评选

2、优秀舍长评选

3、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4、文明楼栋评选

四、活动范围:

学生公寓(宿舍)24个栋(部)、所有在校住宿研究生、本科生。

五、活动总体安排:

1、4月20日至4月25日宣传动员。通过海报、墙报、横幅、网络等宣传媒体进行宣传动员;

2、4月26日至4月30日申报初评。依据活动方案要求,以宿舍为单位进行申报,由各楼栋结合平时检查情况进行初评,汇总结果至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呈贡校区和东陆校区两校区管理办公室,分校区管理办公室将初评结果反馈到各学院征求意见,并在各公寓楼栋内公示初评结果。

3、5月9日至5月17日评审公示。初评公示结束后,由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审议,全校公示(各楼栋及公寓中心网站)无异议,评审结果生效。

六、具体活动有关事项:

1、参加评选的宿舍及个人,应当认真对照各项评选标准,提交书面申请交学院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住宿的各楼栋值班室汇总;

2、评选名额:文明宿舍控制在参评宿舍总数的20%以内;优秀舍长占文明宿舍10%以内;优秀学生干部约20名(根据参评实际情况可做微调);文明楼栋5个(东陆校区2个、呈贡校区3个)。

七、对活动的总体要求:

1、本次活动严格按照评选名额推荐,坚持择优推荐原则,广泛宣传、合理控制评优比例,严格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整个活动达到预期目的。

2、严格按照活动时间安排和工作计划实施评选工作,加强宣传、严肃初评过程监督、注重公平、讲求实效。

3、所有申报资料为纸质A4纸张,并提供电子文档,所有申报材料由各楼栋值班室收齐,汇总后交各校区分管办公室留存。个人申报资料需真实有效、齐全完整。申报材料需写清姓名、性别、学号、学院、楼栋、宿舍号,并保证填报信息准确无差错。

4、宁缺毋滥,保证质量。

八、评选条件

(一)、文明宿舍:

1、寝室全体成员讲公德、树正气、爱党爱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寝室全体成员节约水、电,并无拖欠住宿费、水电费等行为和违纪行为。

3、寝室全体成员积极参加学校在公寓园区举办的各项活动(每位宿员每学期不得少于三次),申报评优时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全室成员能自觉遵守学生公寓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敢于同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积极配合公寓管理人员的各项工作。

5、全室成员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或综合测评成绩在75分以上。

6、寝室每学期卫生平均分在80分以上。卫生分查询由学生住宿楼栋值班室提供协助。

(二)、优秀舍长:

1、所住宿舍当年被评为“文明宿舍”。

2、做好节水、节电的宣传工作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树立良好形象。

3、认真组织全寝室同学按“五个整齐”“八面干净”的要求,随时整理好学生宿舍卫生,并且只能从当年度被评为文明宿舍的舍长中选评。

4、带领全寝室同学积极参加公寓园区公益或义务活动。

5、认真努力引导和要求本寝室同学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自觉抵制乱扔、乱吐、乱倒、乱画、乱粘贴等不文明行为,本舍未出现违纪行为。

6、带领本寝室同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室内无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管制刀具,无私拉乱接等违纪违规行为,积极参加消防培训,人人懂得并掌握消防知识。

7、带领本寝室同学积极参与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服务,并积极主动配合公寓管理员处理园区突发事件。

8、倡导本寝室同学爱护公物,无损坏家具、公共设施的行为。

9、全寝室同学未出现不按规定时限拖欠水、电、住宿费行为。

10、寝室同学有特殊情况不在宿舍住宿时,能及时、真实报告学院和公寓楼栋(部)值班室。

11、积极配合完成学校及公寓管理员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优秀学生干部:

1、积极履行学生干部的职责,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为园区文明建设做出显著成绩,且任期满一年。

2、积极做好节水节电先锋带头作用。

3、热爱学校、团结同学、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在75分以上,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4、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起到共产党员带头作用。

5、模范遵守和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云南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办法》以及学生生活园区有关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6、入住学生公寓(宿舍)期间,无拖欠和拒交住宿费、水电费行为。

7、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并能够起到模范作用,原则上所住寝室当年均被评为“文明宿舍”。

8、所住宿舍本人卫生状况达优秀以上或本人值日期内宿舍卫生达85分以上。

9、优秀学生干部优先从学生会学生干部中推荐评选产生。

(四)、文明楼幢:

1、整幢公寓宿舍楼安全未发生火灾事故、无大的盗窃案件发生。

2、整幢公寓宿舍楼干净、整洁,每次卫生抽查成绩在优良以上。

3、整幢公寓宿舍管理人员、保洁员、维修人员相互协作、相互团结,责任心强、各项工作无差错、热情为学生排忧解难、维修工作及时,学生满意率在95%以上。

4、整幢公寓宿舍楼宣传工作有特色,学生精神面貌好。

5、对入住学生识别率在70%以上。

学生工作部(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