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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2014年寒假留校学生住宿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发文时间:2014-01-08
关于加强2014年寒假留校学生住宿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生公寓维修计划,寒假期间学校将对呈贡校区和一二一校区学生公寓进行修缮和维护,对严重漏水的宿舍及鼎鑫公寓太阳能等设施进行大修。经学校研究决定,寒假期间呈贡校区不安排学生住宿,对确因学习、实习需留校的学生将集中安排校本部管理。为确保学生安全,现将假期学生住宿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假期离校学生管理工作
1.加强安全教育
根据学校相关精神和《云南大学假期学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学生放假前,请各学院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保管好个人财物。学生离校返家前,要整理好个人物品,收拾整齐打包,按顺序安放好;自行保管好电脑等贵重物品;关好宿舍的水电门窗;学生携带物品离开时,要到值班室开具放行条。
2.严格请销假登记制度
离校返乡的学生,要到学院及所住楼栋值班室登记假期去向;提前或者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及时到学院销假,并到楼栋值班室登记。中途离校的留校学生,必须到学院请销假,并到楼栋值班室登记。学院要及时准确掌握学生的动向。
3.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返家的学生,请学院适当发放一定的返家路费。
4.文明离校
学生离校返家和搬迁前,要将公寓卫生打扫干净,做到卫生无死角,地墙面干净无垃圾,卫生间干净无阻塞。公寓家具设施干净完好无破损。
二、假期滞留学校学生管理工作
所有学生原则上假期不能滞留在学校。确因教学实习、科研任务、社会实践、各类竞赛及个人特殊原因需要留在学校的学生,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留校手续。除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外,欠住宿费的学生不得申请留校。
有留校学生的学院要与学校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经批准留校的学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学院和相关责任人负责学生的假期安全管理。
确需滞留学校的呈贡校区住宿学生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到校本部集中居住,住宿床位由各学院在校本部床位内解决。
1.假期学生留校申请程序
1)因学院组织教学实习、社会实践、科研任务、竞赛活动及个人特殊原因而留校的学生
学生填写《假期留校申请书》和《安全承诺书》后,由学院统一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教学实习的学生请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审批,社会实践和各类竞赛的学生请校团委审批,科研任务的学生请社科处或者科技处审批,个人特殊原因的学生请学院审批。最后报学生处或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安排学生住宿。要求在呈贡校区延期住宿的学生还必须由校区办公室审批。
2)因导师要求而留校的学生
学生填写《假期留校申请书》和《安全承诺书》后,按导师、辅导员(班主任)、学院、逐级审核、学生处(本科生)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备案的程序办理。
2.相关时间安排:
12014115日起,呈贡校区学生公寓不再安排学生住宿。2014220日起,呈贡校区学生公寓开始接待返校学生。
2)请各学院于110日前分别将假期滞留学校需到校本部集中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名单报送学生处和研究生工作部。
3)校本部学生公寓(宿舍)集中住宿的时间:115-220日,请各学院务必于115日前完成留校学生集中住宿的相关工作。
4)请各单位于110日前将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报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公安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5)请各学院于111日上午1200前,将《2014年寒假留校学生集中住宿安排计划》(纸质及电子文档)及《学生假期住宿安全管理协议书》(纸质)、《假期留校申请书》(纸质)交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一二一校区管理办公室(鼎鑫公寓3105室,电话65033857)。
3.留校学生注意事项
1)留校学生必须按规定办理留校手续。未经审批私自留校的学生,请各单位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劝其回家;确有原因无法返家的学生,请各单位督促学生按规定补办留校手续。
2)留校学生必须严格服从学校安排,按学院按住宿地集中住宿。如果学生住宿在因维修需要必须封闭的宿舍,必须配合学校,搬迁到指定的宿舍居住。
3)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留宿外人,不存放管制刀具,不使用违禁电器,不酗酒,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4)假期学生留校期间,不得在校外居住。
5)拒绝集中住宿的学生,学校将不再供应水电,所产生的后果由学生个人承担。
4.留校学生日常管理
1)各学院、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假期学生安全的重要性,严格假期值班制度,落实假期管理责任,加强假期学生管理。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沟通协作,共同做好假期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2)各学院对按规定办理留校手续的学生进行逐一登记,以班级或楼栋为单位安排学生集中住宿,以年级为单位指定临时班委。学院、辅导员和班主任要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务必使留校的学生都做到集中住宿,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班主任或辅导员或者假期值班人员必须每天到学生宿舍走访一次,及时了解和掌握留校学生的情况。各单位要强化工作责任制,杜绝人员不在岗、不作为或者工作不到位现象。
4)学院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加强与公寓管理中心的联系和沟通。对少数思想、行为异常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和学院值班人员要加强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其人身及财产安全。学院要将留校学生的住宿情况纳入零报告制度一并上报。
5)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做好学生宿舍日常服务。假期期间,要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楼道巡查制度、晚归未归登记制度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
6)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巡查住宿学生的楼栋,并于次日将留校住宿学生的异常情况报送学院值班地点。各学院值班人员要高度重视学生异常情况,并根据问题的程度,按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和报告。
附件:
1、《假期留校申请书》
2、《2014年寒假留校学生集中住宿安排计划》
3、《学生假期安全管理协议书》
   云南大学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
(学工部代章)
〇一四年一月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