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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6年毕业生办理退宿离校流程

发文单位: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发文时间:2016-06-08
一、毕业生自查房间内配套家具、五金设施及房间钥匙等完好情况。如有损坏、缺失的请按以下方式处理:
1、配套家具、五金设施损坏、缺失请学生到楼栋值班室报备,各楼栋联系相关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人为损坏项目的需根据赔付单价,由学生本人支付赔偿金,支付赔偿金时,如有争议请联系中心苏青老师15877969546(呈贡校区);刘阳林老师13888543017(东陆校区)。
2、扫把、撮箕、拖把、撑衣杆等保洁物品不在赔偿范围。消防水桶必须留存,若有遗失或损坏,由入住学生依照原配备的消防桶的尺寸大小进行购买补齐。
3、房间钥匙如有遗失、损坏,请学生到楼栋值班室报备处理。
二、毕业生房间设施验收。各楼栋管理人员逐间和毕业生共同清查设施,试用房间钥匙,清查无异后,填写《毕业生离校家具设施验收单》、《毕业生离校责任认定书》。
三、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开始办理离校程序。毕业生到我中心指定办理点审核住宿费、水电费及房间内设施验收情况,我中心在相应毕业程序上完成审核确定工作(经核实未住宿学生公寓的毕业生,可直接确定)。
四、毕业生离校。所有毕业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毕业生离校时限内办理离校及退宿手续并搬离宿舍,不再安排续住。
五、注意事项:
毕业生应及时缴纳清入住学生公寓的住宿费、水电费,欠费的毕业生将会影响到正常毕业的时间,请及时缴费。620日毕业生可以进行水电费结算。


云南大学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