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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和做好2016年寒假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发文时间:2016-01-08

关于加强和做好2016年寒假期间学生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相关单位:

2016年寒假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防止学生安全事故发生,让全校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假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单位务必广泛宣传、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文件和指示精神及学校的各项贯彻意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云南大学假期学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云大学【200442号)、《云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云大学【200913号)、《云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暂行规定》(云大学【200917号)、《云南大学呈贡校区学生日常行为注意事项(试行)》,强化学生安全责任意识,明确学生安全工作责任。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安全负总责,辅导员、班主任对本年级、班级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负责,学生党员及学生干部要发挥在班级中的骨干作用,及时反映情况,协助学院和老师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引导团结好身边的同学,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在放假前,各单位要根据应急事件处理预案做好假期的相应安排,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二、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目前,学校的教学工作已经进入期末阶段,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师和学生工作干部要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向,教育学生将思想和精力集中到学习上,要求学生认真学习,积极备考,争取取得优异成绩。

放假前,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结合新形势下学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立足于学校安全和稳定的大局,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发现安全隐患和处理应急事故的能力。教育学生注意外出安全、往返交通安全;出行时要选择安全合法的交通工具,不乘坐黑车;告诫学生不要到校园内偏僻的山地、沟壑、水塘等不安全的地方玩耍;呈贡校区的学生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尤其注意自行车及电动车出行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校区相关管理规定;提醒学生增强防火、防盗、防骗、防投毒、防卫生疾病、防突发事件的意识,防止各类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学校重申严禁学生酗酒,对因酗酒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的,学校将按校规校纪的规定严肃处理。受助贫困生酗酒的,将直接取消相关资助,其他学生酗酒的,取消奖学金评审资格。

假期期间,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不得以集体名义组织学生外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采取积极措施,掌握学生情况,保证假期间学生安全信息的畅通,学院要严格请销假制度,严禁学生擅自离校,学生离校必须向学院请假。

寒假期间所有学生原则上不得留校。今年假期时间较长,有可能出现部分学生在昆实习、实践的情况。因此,请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学生的教育说服工作。对于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回家的学生,学院要给予学生一定的临时困难补助,帮助学生尽快返家。确需在学校滞留的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全面落实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责任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班主任务必在放假前召开会议,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向学生重申各注意事项,做好离校、留校、返校学生的登记和统计工作,并及时报学院备案;假期期间要关注留校学生、走访学生宿舍,向学院报告本院留校学生的情况。寒假假期最后一天21:00前,辅导员必须晚点名并及时将学生返校情况报告学院。

四、长抓不懈,完善值班制度

寒假期间,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实行信息“零报告”制度和值班制度,值班表于放假前一天报公安处、学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和东陆校区综合服务中心,各单位值班人员请于每天1700以前将本科生情况报学生处,值班电话:15368803277,研究生情况报告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值班电话:18313809971

节日期间,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单位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原则上不得同时离开昆明,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者,要向学校请假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保持通讯畅通。各学院一旦发现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学校不得迟报、瞒报,对迟报、瞒报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

(学生工作部代章)

201618